大橡塑(600346)8月31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将截至2015年6月30日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价7.2亿元,出售给大连国投集团新设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恒力股份99.99%的股份,作价105亿元;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16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大橡塑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恒力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具体来看,大橡塑拟4.82元/股发行18.5亿股,其中向恒力集团发行12.6亿股;其余以现金支付对价,购买恒力股份股权。公司拟不低于6.32元/股发行不超过2.53亿股募集配套资金。
恒力股份主营业务为涤纶纤维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热电的生产和销售。公司2012年至2014年以及2015上半年净利润分别为35174.4万元、28161.53万元、53877.36万元、40299.67万元。恒力集团等保证,恒力股份2015年、2016年、2017年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7.7亿元、8.3亿元、10亿元。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拟将盈利性较弱的橡胶机械资产及塑料机械资产剥离出上市公司,同时拟购买资产行业前景好、盈利能力较强的化纤资产,使公司转变成为一家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国内领先的聚酯纤维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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