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地产(000736)昨日交出一份净利润下滑73.3%的半年业绩报告,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一位董事表示不保证报告真实完整,这已经不是该董事第一次对公司的报告提出质疑。
董事对业绩报告提出质疑
中房地产昨日披露半年报,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08亿元,同比减少33.35%;实现净利润2258.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3.30%。
中房地产称营业收入下滑,主要是交房面积减少所致。业绩同比下滑主要是2014年上半年公司转让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253%股权,确认股权转让收益6826万元,增加2014年上半年净利润5120万元,而今年上半年缺乏该项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董事刘兆丰对公司半年报表示:“不能保证公司2015年半年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公司负责人吴文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焕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福军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曾多次提出质疑
根据公司公布高管信息显示,刘兆丰2012年8月16日开始任中房地产董事一职,同时自2002年至今任在中房地产第二大股东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同时兼任湖南华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这已经不是刘兆丰第一次对公司的报告提出质疑。刘兆丰首次质疑中房地产报表的真实性是在2013年三季报。在2013年三季报中,刘兆丰质疑该财报真实性的理由为 “中房重实公司(中房地产曾用名)及公司董事会从未主动向本董事通报或披露公司经营活动情况及可助于董事判断公司经营状况的任何资讯,本董事向公司经理人咨询所获得的信息亦不足以支持本董事对季报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予以判断。”此后,公司2013年年报、2014年一季报、2014年半年报、2014年三季报、2014年年报、2015年一季报中均显示,刘兆丰对当期报告均表示不能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
除了对业绩报表提出质疑,刘兆丰还对公司的多项议案投过反对和弃权票。据不完全统计,自刘兆丰2012年8月进入中房地产董事会算起,在三年的时间里投下了近40张反对或弃权票。
与华夏科技多年官司未结
中房地产子公司兆嘉公司与董事刘兆丰所在的华夏科技有一笔多年未结的官司。2011年1月,中房地产控股子公司兆嘉公司由于合同纠纷起诉华夏科技,后华夏科技依据“补充协议”对兆嘉公司提起反诉。中房地产于2013年12月26日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兆嘉公司支付华夏公司欠款2381.2万;兆嘉公司支付华夏公司违约金5540.58万元,该判决已执行完毕。
中房地产认为终审判决由兆嘉公司承担赔偿是不合理的,兆嘉公司向最高院提出再审申请,最高院已受理并裁定提审,目前此案仍在再审中。
公司董事为何多次对业绩报告提出质疑?公司如何保证业绩报告真实准确?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带着问题致电中房地产,但公司公布负责接待投资者的电话直接转到自动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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