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被列入旅游局“黑名单” 欺客宰客情况严重

 2015-10-18 20:40: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   点击:0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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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于9日通报,云南丽江古城景区存在欺客宰客情况严重、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被严重警告,并给予6个月时间整改。日前丽江市出台整改方案,将彻底整治11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在1个月内达到5A级景区的各项指标要求。

具体整改方案

针对古城欺客宰客情况严重的问题,《方案》提出:

整合市、区工商执法力量,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经营户实行上限罚款;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一律依法取缔;深入开展诚实守信经营宣传活动,加强对经营者诚实守信宣传教育;在古城景区设置温馨提醒牌,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警惕欺客、宰客等行为;加强税务稽查,对拒开发票、出具发票不规范的经营者进行严处;及时处理消费投诉,坚决杜绝欺客宰客行为。

针对商户存在欺客行为的问题,《方案》提出:

对古城景区内商铺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签订合法经营的责任书,查出有欺客宰客行为的依法吊销准营证、营业执照、消防合格证,涉嫌诈骗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严处;在古城景区每隔200米设置一个投诉(举报)箱;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等欺客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商铺的欺客行为。

针对出租车普遍不打表的问题,《方案》提出:

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从重处罚出租车不打表等违规经营行为,累计2次查实有不打表等违规行为的,对出租车经营者处以严重警告和罚款500元的处罚,对当事驾驶员处以吊销从业资格证的处罚,累计3次查实有不打表等违规经营行为的,对出租车经营者处以取消经营许可的处罚,对当事驾驶员处以吊销从业资格证的处罚;对所有出租车经营者开展集中培训并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出租车经营许可退出机制;尽快研究出台丽江市出租车改革方案,从根本上治理出租车经营行为不规范、出租车运力不足等问题。

针对餐饮场所等价格虚高的问题,《方案》提出:

对古城餐饮场所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餐馆的价格指导,规范价格;开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对价格虚高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上限处罚,净化古城消费环境,坚决杜绝古城餐饮行业价格虚高问题。

针对多数商铺无明码标价的问题,《方案》提出:

对古城商铺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对提供的服务或销售的商品明码标价,实行价格公示,并要求向消费者主动告知商品和服务价格;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经营者进行价格政策宣传,提醒告诫,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经营户,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上限处罚、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吊销准营证、营业执照; 实行每月一检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坚决杜绝古城商铺出现无明码标价的问题。

针对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方案》提出:

加强古城景区及周边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对影响景区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上限处罚,对屡教不改的行为进行媒体曝光;全方位、多形式宣传古城景区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向景区内经营户、居民、游客广泛宣传《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户和居民开展每年不少于2次的专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每月1次爱国卫生运动和每年2次河道清淤活动,彻底改变古城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

针对卫生设施及人员不足的问题,《方案》提出:

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加强环卫人员配备,增补13辆应急备用车和20辆人力三轮垃圾车,增补和更换果皮箱450个,升级改造不达标公厕;新增环卫人员20人,提高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延长至每日23时。

针对垃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方案》提出:

加强日常巡查,合理制定垃圾清运时间表,加强人员配备,延长工作时间;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告知古城经营户、居民集中清运垃圾时间,对未按照规定任意丢弃垃圾的给予上限处罚。

针对安全标识提示不到位的问题,《方案》提出:

全面排查古城内各路段、巷道安全标识情况,严格执行安全标识实行统一制式、定点挂置、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加强维护的规范管理措施,合理、正确设置安全标识,增加安全警示标识230块,使游客能够随时、随地辨识安全提示,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针对消防设施不完备的问题,《方案》提出:

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在古城景区内新增2辆消防车,10辆消防摩托车和10台手台机动泵,设置165个消防器材箱;对古城现有市政消火栓进行一次普查,立即维修和更换已损坏的消火栓;推进给水管网升级改造,科学合理增加消防水闸和消防取水平台,完善北门社区5000立方米消防水池增压稳压设施和管网敷设工作; 集中1个月时间针对古城景区开展“拉网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畅通火灾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加强对古城内的经营商户法人、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志愿消防队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针对古城存在的揽客、拉客、酒托等问题,《方案》提出:

在古城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并通过官网、微信、微博及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在古城内揽客、拉客人员集中的社区进行教育引导并实时劝返,对屡教不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重处重罚;对发现存在“养酒托”等行为的酒吧、休闲吧,一经查实,立即查封停业,一律上限处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吊销相关证照,坚决杜绝古城内揽客、拉客、酒托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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