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信失信成老赖 涉及金额6888万元

 2019-01-13 09:10:27  来源:股城网  责任编辑:root   点击:0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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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企业、公司出现违约等情况其实对自己一点都不好,因为违约会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俗称“老赖”,再者会影响到一家公司、企业形象。根据最新消息称,上海华信失信成老赖,因欠债数千万元被列为失信名单。下文一起看看。

  上海华信失信成一名老赖,这里面共有4项法院裁定,但被法院裁定之后并没有履行,其实早在一个月前华信就被列入失信名单,居然未对外公布。上海华信失信成老赖,而法定代表人也受到了影响,乘坐的出行交通工具和消费也被限制了。

上海华信上失信名单
上海华信上失信名单

  能源巨头中国华信旗下核心融资平台上海华信因失信成老赖已一月,ST华信未公告。2019年1月7日,记者从上海静安区法院获悉,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因未能履行4项法律裁定,于2018年12月6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金额6888.48万元。同时,上海华信法定代表人李勇被限制消费达13项。

  但上海华信旗下上市公司ST华信,就此并未发公告,记者联系ST华信董秘,对方称,并未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对此事的通知,故对此未进行公告。但对方表示,经记者采访提醒,ST华信会就此事与上海华信进行沟通,但需要时间。

  上海华信方面,记者多次拨打总机电话均无人接听,拨打分机号均遭“受限,无法接听”,同时,其债券募集公开文书中的联系电话也无人接听。

  就上述4项法律裁定,记者查询法律案号发现,均系上海华信与个人借款合同纠纷,金额分别为974.77万元、1558.81万元、529.1万元、3825.8万元,合计6888.48万元。

  4项申请均于2018年6月1日在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上海华信均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静安区人民法院称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遂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相应的,上海静安区法院向李勇下达4项消费限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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