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调整中央对地方原体制增值税返还办法

 2016-12-15 20:00:11  来源:产经综合  责任编辑:   点击:034次

分享到:

  中新网12月15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今日下发关于实行中央对地方增值税定额返还的通知。通知指出,从2016年起,调整中央对地方原体制增值税返还办法,由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时确定的增值税返还,改为以2015年为基数实行定额返还,对增值税增长或下降地区不再实行增量返还或扣减。返还基数的具体数额,由财政部核定。

CopyRight(C)2007-2015 第一产经日报报业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2011160号
网站所刊载信息全部转载互联网,不代表第一产经网观点|版权由原作者拥有,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
第一产经网仅作为用户获取信息之目的,并不构成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