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西宁12月1日电 (孙睿)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验收通过,青海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西宁航空口岸签证处1日正式启动外国人口岸签证和一次有效台胞证业务,填补了青海省没有口岸签证点的空白。
“口岸签证”又称“落地签证”,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和公安部委托,由地方政府在对外开放口岸设立的签证机构,主要是为出于各种特殊原因,而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工程抢修或其他紧急入境需要的外国人,以及为符合规定的外国旅游团体办理签证的一种特殊签证方式,是对国家使(领)馆签证的重要补充,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
当日,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韩越在青海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口岸签证机关负责为抵达口岸的外国人直接签发入境、过境签证。
“近年来,随着青海省对外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国际知名度进一步提高,大量外国人和台胞来青海旅游、经商,并逐年呈上升趋势。”青海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局长马宁说。
“西宁航空口岸签证处启动外国人口岸签证和一次有效台胞证业务后,外国人可凭本人护照、有关单位邀请函等证明材料,当场办理签证,签发乘务、访问、团体旅游、商务、探亲、人才、私人事务7类口岸签证,同时也可为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直抵西宁航空口岸的台胞办理一次入出境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还可为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签发一次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单页)。”韩越说。
韩越表示,业务的开通,不仅节省了出入境旅客的时间和路程费用,还极大地方便出入境旅客来往青海,填补了青海省没有口岸签证点的空白。对进一步增强西宁航空口岸的整体功能,提高青海省进出境通关便利化水平、国际知名度和对外开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