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30日电 (记者 李晓喻)欧盟仍在是否如期终止反倾销“替代国”做法上摇摆不定。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会长薛荣久30日在北京称,如果欧盟不按时履行这一义务,中国应采取反制措施。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议定书第15条规定,WTO成员应在2016年12月11日终止在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数据的做法。
但因担忧更多中国商品冲击欧盟市场和就业,欧盟对不折不扣履行这一义务态度暧昧。欧盟委员会日前向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提交的修改反倾销法律制度提案中,以“市场扭曲”的概念和标准替代“非市场经济”,并未从根本上取消“替代国”做法。
“说话不算数不行”,薛荣久在当天中国记协在北京举办的“新闻茶座”上强调,如期履行入世议定书第15条对中国而言是权利,对其他WTO成员来说是必须尽的义务。“中国恪守世贸组织规则,对那些不遵守规则的成员,中国应采取反制措施。”
至于具体的反制措施,薛荣久建议,若欧盟不如期履行义务,中国可以诉诸WTO,使其授权中方实施报复;若欧盟名义上履行义务,实则通过内部立法的形式,变相延续反倾销调查“替代国”做法,中国也可相应采取类似措施予以反制。
“现在(中国)反制能力大大加强,已经不是刚入世时的中国了”,薛荣久警告说,欧盟应该慎重考虑不履行第15条义务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中国不愿轻易实施反制,但“如果逼中国采取反制措施,引发贸易战,对双方都不好。”
目前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据中国官方统计,2016年前10个月中欧双边贸易总值接近3万亿元人民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