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金宇车城的董事长,胡先林竟然指使员工散步谣言,影响公司股价变化,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其行为终究受到了处罚。
金宇车城今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为,金宇车城员工唐均在公司董事长胡先林、董秘罗雄飞的指使、安排下,使用“经向公司内部人士求证”、“最近频繁接触,可能已经谈妥”等看似确信又具有误导性的词汇,编造了金宇车城重组传闻虚假信息并进行了传播。同时,胡先林安排罗雄飞顺势推出澄清公告,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证监会责令胡先林、罗雄飞改正,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同时责令唐均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
董事长、董秘、员工三者是如何在网上散步谣言,并一步步影响公司股价变化的?证监会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其进行了还原。据证监会调查信息,金宇控股作为第一大股东,持有金宇车城23.51%股权,由于持股比例较低,金宇控股一直有意增持金宇车城股份。不过,2015年2月至4月,金宇车城股票价格随着市场进入牛市而大幅上涨。在此情况下,胡先林便产生了通过发布金宇车城没有借壳重组的澄清公告进而遏制公司股价快速上涨势头的想法。
今年4月,胡先林找到董秘罗雄飞,让其先安排人在股吧上发帖,然后再出澄清公告。随后,罗雄飞找到员工唐均,让他负责执行。4月24日,唐均编造发布“金宇车城股权之争引发重大资产重组”、“剑南春借壳金宇车城可能已经谈妥”等虚假信息。5月19日,金宇车城针对上述消息专门发布澄清公告,当日公司股价下跌4.41%。
中国证监会认为,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发帖记录、注册信息、登陆日志、浏览量信息以及情况说明、公告、涉案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胡先林等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关于“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所述的“扰乱证券市场”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金宇车城自2002年重组以来,净利润长期徘徊在亏损线左右,主营业务亦少有改进或提升。此外,大股东金宇控股自入主金宇车城以来,陆续数次质押全部股权,股权至今仍处于冻结状态。
(责任编辑:DF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