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加油机猫腻被查行贿了事 受贿工商人员被判3年

 2017-08-29 16:00:01  来源:新浪  责任编辑:root   点击:0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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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中石化贿金 俩工商人员被判入狱

  唐山分公司多加油站油品不合格 行贿检测人员后不合格率被调低

  法制晚报讯(实习记者 陈卿媛)中石化唐山分公司多家加油站油品检测不合格,行贿河北唐山工商局负责检测人员后,不合格率被人为调低,之后的工商检测干脆不把中石化的部分加油站列入。同时,河北壳牌公司在唐山的30多家加油站,成品油抽检显示其中28家不合格。给了工商人员12万元好处费后,七八十万元的罚款降到了12万。

  唐山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处长张伟承认,收钱后会对相关加油站给予关照,并会把结论为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当废纸扔掉。日前,《法制晚报》记者从唐山市法院系统独家获悉了此案的详细案情。

  案件回顾:中石化分公司行贿 油品不合格率被调低

  法院查明,2011年至2014年,张伟在担任唐山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主管唐山地区加油站成品油质量检测的职务便利,帮助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北唐山石油分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全市成品油抽检过程中不被抽检或者减轻对可能不合格油品的处罚力度,多次收受好处费共计29.5万元。

  中石化唐山分公司总经理李某案发后承认,2011年年底、2012年年底,其曾送给张伟共计1万元,希望张伟在油品检测时照顾点,适当减少点罚款。李某说,送钱后,在中石化出现油品不合格时,张伟会适当减少罚款总额。

  此外,在唐山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的科员许某向中石化唐山分公司索贿8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中,中石化唐山分公司安全数质量科科长李某证实,2012年春天,市工商局市场处许某对中石化很多家加油站进行了抽检,很多油品检测不合格,许某说要罚款几十万。

  李某说,其多次找许某商量,希望他帮忙协调,不要出现不合格情况,因为许某说过,他们处关于油品检测的事基本都是他一个人办,所以他能做主。李某回忆,当时许某表示需要和其他部门协调,需要费用,他开始要七八万,最后协商定为给许某个人4万元好处费。最终,中石化加油站的不合格数量被降低,只有部分油品不合格的加油站被处罚。

  李某说,之后许某答应,今后少检测一些加油站,在当年秋季检测中,中石化没有不合格的情况,有的加油站根本没检。他说,2013年12月唐山市工商局又抽检,为成品油问题罚款18万,许某又要过4万元好处费,两人接触期间,其还在每年春节前送许某商场购物卡及加油卡。

  加油站抽检不合格 壳牌公司花钱减罚款

  河北壳牌公司公共关系专员刘某证实,2013年上半年,许某对壳牌公司的30多家加油站进行了抽检,结果28家检测结果不合格。

  刘某说,当时许某说要罚款七八十万,其多次与许某沟通,最后将罚款降到了24万,但要打给他个人账户,其反复解释公司需要正规发票下账,不能打到个人账户,许某最后答应12万打到市工商局账户,另外12万给他个人,要想要发票下账,就以“复检费”的名义打到承德质检站的账户。

  承德质检站职工杨某证实,许某打电话让其开些检验费的票据,其让会计按照许某要求开了票,项目是检验费,金额12万元,缴费单位是唐山壳牌石油有限公司。

  他说,2015年4月中旬,许某到质检站与闫站长见面,说纪委在调查他,让质检站出具对应12万元票据的加油站复检报告,其就按要求出具了24份壳牌加油站油样复检报告,但都是假的。

  4年送上23万好处费 不合格报告变废纸

  其他证人向检方披露了张伟受贿的更多细节。在唐山境内经营6家加油站的周某称,2011年至2014年这四年,他一共给了张伟23万好处费,以保他的6个加油站油品都检测合格。张伟曾对他说:“6个加油站就交6万,不管合格不合格,就这个数了”。

  周某的妹夫证实,唐山市工商局市场处经常对加油站抽检,罚款数额也比较大。为了避免加油站的损失,周某让他给张伟送钱,除了2013年因为一处加油站常处于半停半开状态以外,严某一直按张伟说的“6个加油站就交6万”的标准给钱。

  张伟自己也承认,他收钱后对周某经营的加油站给予关照,按照规定本来应该处罚的,他就把结论为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当废纸扔掉。收来的钱,他全部用于个人宴请、娱乐等消费了。周某说,给张伟送钱的那些年,唐山市工商局没有处罚过他承包的6家加油站,2015年起抽检归各县区负责了,他就没再给张伟送过钱了。

  各方供述:谁能做油品检测业务 都是领导“说了算”

  在唐山地区,谁能去做成品油质量检测业务,也是张伟说了算。2013年至2015年春节,张伟利用主管唐山地区加油站成品油质量检测的职务便利,帮助承德成品油质量检验站在唐山市工商局的成品油检验竞争中获得更多业务,收受该检验站闫某、杨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5万元。

  闫某证实,2013年至2015年其每年给张伟5000元过节费,通过张伟的关照,承德成品油质量检验站从2011年至今一直顺利维持唐山市工商局监管的成品油质量检测业务。

  张伟还和检验站一起从唐山市工商局骗公款。法院查明,2011年至2014年,张伟利用职务便利,指使唐山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科员许某与承德成品油质量检验站编造虚假的成品油检测业务,套取唐山市工商局公款10万余元。

  把油品抽检当肥缺  从下属工商局处索贿

  更有甚者,张伟把允许区县工商局进行成品油抽检当成自己赏给下面的肥缺,从而索贿。

  2012年年初,张伟向唐山市开平区工商局局长赵某索取好处费3万元。赵某作证称,2012年初,唐山市开平区工商局也想开展成品油抽检,但这必须得到唐山市工商局的批准。他说,报告打上来之后,张伟以开平区通过抽检可以获得很多罚款为由,让其为他解决费用。

  赵某称,张伟想要10万元,其认为钱太多,只同意给他3万元。几天后,他自掏腰包拿了3万元现金垫付给了张伟,张伟没有给任何手续。之后其让局办公室主任何某通过多开一些发票的方式做了补偿。大概2014年,市工商局市场处向其提过检验费的事,因已经给了张伟3万元,就一直没有支付过检验费,市工商局也没给过检验费的收据。

  开平区工商局办公室主任何某证实,赵某说唐山市工商局领导从开平工商局要了一些费用,他垫付了3万元,让其找些发票把费用支出来,其就让一家商城陆续虚开了3.05万元的发票,商城把现金给了他,他给了赵某。赵某说,2014年,唐山市工商局市场处还向其提过检验费的事,其认为已经给了张伟3万元,检验费就没给过。

  2015年5月,唐山市纪委开始调查张伟、许某的违法犯罪问题。2016年9月18日,唐山市路北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3年。2017年4月21日,路北区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张伟有期徒刑3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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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油机有猫腻  中石化花钱了事

  2012年7月,山西省武乡县质监局副局长赵某、稽查队长韩某等6人对辖区内的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中石化武乡片区的加油站过程中,众人发现部分加油站存在铅封被毁坏等问题。

  封印加油机,是为了标准化加油。如果加油机里面的铅封被毁坏,可证明加油计量存在问题,因此加油机的铅封是有关部门检测的重点。副局长赵某与稽查队长韩某准备对中石化武乡石油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其间,稽查队员魏某提议向公司要钱,赵某、韩某都表示同意。

  后中石化武乡片区的经理常某、副经理武某与赵某协商罚款事宜,最后商定,支付5000元罚款、2万好处费,质监局只提供5000元的非罚款发票,2万元好处费不给票。随后,中石化公司让各个加油站分摊了25000元。这笔钱,赵某、韩某分得6000元,其余人每人分得3000元至1500元不等。

  最终,上述人员均被山西省长治市城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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